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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长安大学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2017-11-17 17:25     (点击: )

各分团委、团总支、社团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根据团省委的通知精神,校团委全面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总支)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时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5.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总支)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工作要求

1.请分团委、团总支、社团团工委在本院系(社团)遴选的基础上,推荐1个团支部(总支)参加学校评选。

2.请各推荐团支部(总支)填写《“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团支部(总支)特色活动介绍和工作成果的支撑材料(文字总结+图片展示+获奖证书装订成册),制作视频、H5页面或图文综合类新媒体作品,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请于11月23日中午12点前务必将材料纸质版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zzb@chd.edu.cn,邮件主题为“XX学院(系)XX团支部”,邮件附件名称与邮件主题相同。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各分团委、团总支、社团团工委,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推动基层团支部的建设,提高团支部的活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

(二)精心制作,注重创新。

各分团委、团总支、社团团工委,制作的新媒体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寓意深刻。内容主要反映自“活力提升”工程开展以来,团支部在提升组织活力、工作开展活力、团员参与活力和宣传展示活力等四个方面的特色成果和经验做法。即可全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整体创建成果,也可以特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突出方面和典型特色。作品可分为微视频类、H5页面类和图文综合类。微视频类作品使用flv格式,视频长度4-8分钟,上传至“腾讯视频”网站。H5页面类作品基于H5网页技术,包括“云来”“兔展”“易企秀”等新媒体软件设计的产品,作品长度为10-20幅页面。图文综合类作品可包括漫画、书画、摄影、海报等作品,文体适合网络新媒体的语境语感,文字内容和配图和谐一致,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发布,图片去水印。新媒体作品链接在申报表中一并报送。

(三)完善机制,落实推进。

各分团委、团总支、社团团工委,以“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将团支部工作和建设放在最基础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着力破解高校基层团支部重点难点问题。

四、联系方式

电 话:83135409

电子邮箱:xtwzzb@chd.edu.cn

校团委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长安大学“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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